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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我校启动申报组织工作。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执行。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数量与条件

    (一)申报数量

    学校限额共9项,各二级单位不限定名额,学院或大部做好质量把关和指导工作。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以论文、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以专著为最终成果的,须在2-3年内完成。

    三、申报形式与材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线下申报不予受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2日。系统开放前老师可参考《项目论证提纲》先行准备(见附件2),最终申报书格式以系统开放后的文件为准。

    2.账号注册及密码找回。无账号者或忘记密码者填写个人信息表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提交(信息表模板见附件3)。信息表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2日上午10时前。

    3.系统初次提交。教师通过网上填报后提交,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上午10时前。

    4.专家评审。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推荐并进行结果公示。评审及公示时间为5月31日-6月7日。

    5.系统最终填报。经学校推荐项目,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将反馈专家指导意见至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完善修改后通过网上填报定稿并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2日。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立项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管上传定稿,待确定立项后纸质提交备案由科研处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请人请仔细阅览相关通知文件,下载文档前请务必阅读平台登录界面的操作指南,请如有疑问请与发展规划与科研处联系。

    (三)联系人:刘老师,短号:669460,行政楼206室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2.项目论证提纲

        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管理平台账号注册信息表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