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和《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使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促进科研成果的高效产出,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两转”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成果导向原则。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因此,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须坚持以成果为导向,以提升办学层次为目标,扎实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二)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学科建设要突出效益,为推动学校转型建设和转设评估提供科技支撑,在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高层次论文、发明专利等方面重点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学校社会服务能力。
(三)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协调原则。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只能用于学科团队建设、学科平台建设、学术成果产出、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按学科性质进行统筹协调,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
二、使用范围
(一)学科团队建设。主要用于学科团队成员的进修、访学、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学科平台建设。主要用于学科专业所需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所、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研究实验用的仪器设备的补充。
(三)科研成果建设。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等方面。
(四)人才培养工作。主要用于本学科学生的学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以及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工作。
(五)学术交流。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费、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学术讲座费、办公用品和差旅费等。
三、使用要求
(一)学科成果量化指标、责任到人
1、省级重点学科核心指标:在项目方面冲击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至少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专著)4篇(部),发明专利3项;横向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基地1个,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力争实现零的突破。加强校级学科平台建设,为申报省级科研平台奠定基础。
2、校级重点学科核心指标:人文社科类,重点是冲击省社科基金或共建学科或专项项目至少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专著)3篇(部);加强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工作,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少于10万元。
理工科类,重点是申报厅局级类竞争性项目至少1项,横向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专著)2篇(部),发明专利2项。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工作。
2、指标量化、责任到人。学科带头人全面负责,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立项,按学科研究方向组织研究团队,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间。
(二)经费使用比例控制、强化执行
1、按建设内容合理分配比例,科学使用
理工科类:科研平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控制在25%以内,项目申报控制在10%以内,成果产出不低于35%,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不低于20%,专家咨询及其它控制在10%以内。
人文社科类:图书资料、办公用品控制在10%以内,项目申报控制在10%以内,成果产出不低于45%,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不低于20%,专家咨询及其它控制在15%以内。
2、科研处做好督办落实;财务处协助监管。
四、加强考核
(一)科研处统筹协调,人事处、绩效办协助做好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考核,坚持按季督办、按学期检查、按年度考核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对业绩考核优秀的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至10000元;业绩突出的团队成员在获得正常的奖励外,另外给予3000到5000元的现金奖励(经费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
(三)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学科,第一年给予学科带头人谈话教育,第二年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建议调整或更换学科带头人。所在学院不予评为学校先进集体。
五、本细则若与上级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天河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2018年3月23日
广州理工学院 科研处 地址:办公地点:行政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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