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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及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研重点项目

    项目申报主要是紧密围绕我省或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需求开展研究,产出技术创新成果,着力突破战略新兴产业前端性、前沿性的技术瓶颈问题;或者是紧密围绕我省或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发展的现实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发展理论、思路、战略、政策研究成果。

    (二)科研一般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研究内容紧跟前沿热点,符合我省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

    二、申报要求和评审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配申报名额(见附件1)。

    2.项目采取二级学院和学校两轮评审,首先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按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学校组织学术发展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行文。

    3.项目经遴选评审后,如获批立项,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 进行考核,按照“创新强校工程”的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下达资助经费。

    4.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科研项目的把关和审核。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部门、跨高校合作申报项目。

    5.根据广东省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承担厅级及以上同类在研项目2项未结题的不予申报校级项目。

    (二)立项数和申报范围

    1.校级科研类项目立15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5项,

    2.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由创强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予申报);重点项目不受年龄限制。

    2.项目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1项校级科研项目。

    3.主持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申报;项目负责人曾经出现自动放弃项目或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予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采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申报者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3)。

    (二)评审方式时间

    校级科研项目采用线下评审、线上处理,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后形成推荐意见,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及科研副院长审核通过(操作指南随后通知)。科研处对二级学院推荐项目组织学术发展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行文。5月8-11日为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时间;5月13日为学术发展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评审时间。

    (三)纸质材料上报

    经发文立项项目于一周内提交《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纸质版需签章齐全一式两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06办公室。

    联系人:刘玲   联系方式:669460

     

    附件:

    1.2021年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3.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4.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